为了使学院食堂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学院决定对学生食堂、职工食堂捆绑对外实行承包经营。
招标单位: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招标项目:学院学生食堂及职工食堂捆绑为一个标的项目
承包期限:一年(对违背合同约定的随时中止承包合同)
一、基本概况
1、学院在校生人数4000名,全部住校,封闭式管理。(可实地考察)
2、学院教职工400名。两个食堂各项基本设施齐全。(可实地考察)
3、食堂为学生提供中、晚餐,为职工提供早、中餐。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近3年内有从事中职学校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法定代表人具有经营学校食堂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在社会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企业注册地须在南宁。
4、谢绝以个人名义投标。
三、具体要求
1、承包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承包者保证承包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厨师等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设备操作培训。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承包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者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得经营日常用品、香烟、酒等。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将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者,承包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进货渠道正规,所有物品都必须有合格证或检验证,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水、电、气等费用由承包者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学校解决,承包者在承包时应对学校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学校统一集中维修。以后均由承包者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学校申请,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负责购买,一般性用具均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8、承包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承包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承包人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者负责餐厅文化布置,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方可实施。
9、承包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者负责。承包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承包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者自行负责。
11、承包者应设置安全员,负责生产场所的用电、消防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消防器材,定期清洗油烟机罩(每月至少4次),烟道每年至少一次。服从我校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2、承包合同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学校综合各方的评价,有权决定是否续约。在合同期内,如师生满意率低于70%,或出现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学校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3、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今后承包合同的一部分,视作投标方认可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P1、企业概况
P2、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P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P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
P5、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
①规章制度。②人员配备。③具体管理措施。④配菜方案(饭菜主要品种、菜肴及早点质量标准、规格和价格等)。⑤主要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品牌及进货渠道。⑥服务承诺、优惠项目等。
P6、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说明。(已有服务单位合同(有学校服务经验)、服务单位评议意见、2013年公司业绩情况介绍、经营措施)
P7、卫生、安全承诺书。
(二)、投标书要求
1、投标书要求A4纸编制。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2、投标书要求装订美观,致少一本,密封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投标风险及规则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像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两个食堂共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3、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奉还。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一旦递上投标书则表示投标方已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
5、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通知各投标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六、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14年9月5日
2、发标地点、联系电话: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后勤服务处:
陆老师,电话3303215,15994466701。
3、投标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10日下午五点。
4、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3:30。
5、开标地点:广西交通技师学院会议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合理中标。
七、中标通知
经学院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通知中标单位,双方在开标后五天内签定合同的方式确定,并同时交纳风险保证金。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后勤服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