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2017年食堂消毒碗配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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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院食堂消毒碗配送商资格的取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2.1招标项目
项目(包) |
执行标准 |
规格 |
单位 |
预计供应量(月) |
消毒碗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φ25cm 304不锈钢 |
只 |
约35000只 |
2.2招标项目要求
2.2.1中标商按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后勤管理处食堂通知时间分批送货,按中标价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与食堂结算;
2.2.2此次中标价格为合同供货不变价,投标报价价格包括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检验、保险等费用。
2.2.3供货(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学院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配送至学院指定地点,货款可月结或分时段结,具体方式双方商定。
2.3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一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交纳),该保证金用于消毒碗的质量安全保证。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乙方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拒绝任何所有权利或专利纠纷的投标。
2.4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组织招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了解情况、资质、业绩、信誉、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定,选择实力雄厚、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2.4.1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或个人)的竞标价情况、信誉服务等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2.4.2根据评定分数,评出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5试供期
2.5.1试供期为半个月,即试供期从试供日起15日内,试供期内甲方主要考核乙方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是否合格。
2.5.2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 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至少提前2天通知对方),另一方不得拒绝。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试供期内合同被终止的,下一个招标年度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投标。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有效期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南宁市公共食(饮)具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消毒碗的检测报告。公司注册一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谢绝个人行为参加投标。
3.2货源应充足、稳定、可靠和运送能力,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3投标人近两年的业绩及信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5月9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下午17:0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宁市邕武路9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后勤服务处(一)
投标文件接收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71--3303215
五、开标时间及说明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
开标地点:南宁市邕武路9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内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蓝老师18577174536 孙老师13257783738
七、申明
7.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所上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7.2送样品开标后5个工作日后可取回,如未取回的,学院将自行处理。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材料
(1)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产品代理的授权书;
(5)服务承诺。
2、投标要求
(1)投标人文件“正本”是属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的,均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公章;“正本”中所有证件及投标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书应由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均要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附齐如下资料,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投标质量保证书》(附后)、《报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附:
投标质量保证书
致: (招标单位)
本书作为 (投标人)对 (项目名称)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提供的货物和配送服务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订合同的规定要求。
3、保证“投标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供货合同执行完毕有效。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食堂食材招标评分表
投标单位: 投标标段:
序号 |
评估项目 |
评分细项 |
权重分 |
得分 |
评分细则 |
1 |
投标人资质 (20分) |
公司注册2年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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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2年不得分 |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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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0万元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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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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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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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证明 (15分) |
能提供3家以上业绩证明投标人近年在机关、 企事业、超市、学校等大型餐饮企业的配送业绩(须罗列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公司规模、 实力、信誉、荣誉等综合方面。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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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一家扣3分 |
3 |
报价(5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最低者50分,每上涨5%(不足5%按5%计算)减5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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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个5%为一个扣分段,如8%按两个扣分段计算 |
4 |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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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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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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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人: 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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