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考点)考试公告
 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广西交通技师学院考点)定于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在广西交通技师学院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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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级别  | 
		
			 
				10月23日  | 
		
			 
				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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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00—17:00  | 
		
			 
				全天 
				8: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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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修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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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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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 
		
			 
				机动车检测维修 
				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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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1.《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采用纸笔作答,题目均为客观题。 
				2.《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各考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考场和场次,具体时间由自治区级考试管理机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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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6〕1号)第三款规定的报名条件。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考试,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三、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见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机职考办发〔2021〕1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2日至9月3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在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中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时间:8月30日-9月3日
2.考点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邕武路9号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二楼成人继续教育培训与鉴定中心一,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978925984。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考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2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 “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请考生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2018年版教材和新版考试辅导用书。
 六、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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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 别  | 
				
					 
						科 目  |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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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 
				
					 
						65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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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 
				
					 
						57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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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 
						维修工程师  | 
				
					 
						《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  | 
				
					 
						6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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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 
				
					 
						6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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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 
				
					 
						62元/人  |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8月30日前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汇款至相应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开户行:工行明秀支行
 账号:2102105009264034196
 汇款请注明:
缴费人姓名及汇款用途:张三+机动车检测维修鉴定费
 七、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考试当日,考生须佩戴口罩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试全程应正确佩戴口罩。
 (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进入考区大门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考生14日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并及时关注最新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黄晓燕,18978925984(微信同号)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1年8月7日
 附件1
 2021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
 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XXX同志工作年限证明
 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 )于_____年_____月调入我单位工作,现在(工作岗位) 从事(工作内容) 。其工作履历如下:
 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在(单位) 从事(工作内容) ,任(职务/职称) ;
 ……
 该同志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时间____年。我单位对上述证明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证明。
 经办人:XXX,联系电话: 
 单 位:
 (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年 月 日
